我跟妻子经我家亲戚介绍认识的,于2019年年底结的婚。结婚前,我家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妻子4万用于购买家具家电带回我家,以及5万元的三金。妻子说,她有套装修好的房子可用于做婚房,所以婚后她不跟我父母住一起,于是将4万元还给我妈,让我妈自己购买家具家电。至于5万元的三金,妻子说,她平时也不戴那些,我姐有3个孩子,周岁宴,成人礼及结婚,我妈作为外婆都需要赠送金子,所以在办完仪式后,也还给了我妈。
婚后,我妈说,我又不是入赘妻子家,不同意我去妻子的房子那住,而妻子嫌弃我妈管得太多,也不愿来我家住,这一年多来,我跟妻子基本上也没怎么在一起过。
早上吃饭时,我妈说,从今年开始,她跟我爸就不再去工作了,没工作自然就没收入,为了娶妻子进门,他们花光了几十年的积蓄,所以决定让妻子每个月上交3000元,用于给她跟我爸养老,我该如何跟妻子开口,要这笔钱?(我跟妻子的工资一直AA,这点我妈是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