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别人以有工程为名骗取我和我同事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一段时间以后此人找不到了。他帮我们手底下的工人培训过。只是当初我们给他钱的时候都是用的现金交易,目前为止我们手上没有转账记录,没有聊天记录,没有他签过字的合同,没有录音录像等。只有一张四万块钱的收条,但是这四万块钱的收条是说帮我们手底下几十号人的培训费用,事实上他的确是提供了厂房帮忙培训了,还给工人发了两套工作服,一双劳保鞋,提供了设备等等,还带着工人去医院做了体检。现在他不承认收了其余的钱,他一口咬定没有收,说你们拿出给我钱的记录等等,我们的确是拿不出给他钱的记录,这样子报警告他诈骗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