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买东西的时候配人打了一巴掌,打的我耳穿孔是轻微的,可是构成了伤,警察那有个验伤报告定性为轻伤。我知道构成轻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当时我报警后对方也在看守所待了7天,派出所取保候审出来,案件交给了街道调解,我看病花了7—8百加上误工费我要对方9000元。可是对方就给我5000元,我知道我们着事是刑事案件我就要9000元.我有几个问题不 懂希望大家帮忙??????我现在就是药费花了1千左右了,也没休息几天,毕竟也没什么打挨,我就只抓住了 对方是行事案件我才要对方9000元的。可是对方就给5000元,我想到法院去能让对方赔我多少。《我把对方做饮料的物料弄混合了大概光物料对方损失了1000左右,把一杯热的饮料倒在了对方一身,事情是我引起的对方才打的我》我不知道我到法院我处理我会吃亏吗?还是现在接受对方所要赔的,??????
1 我要对方9000元可以吗?是多了还是少了?
2 我也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3 街道调解不成功我到法院划算吗?
4 我是接受对方说的赔偿还是到法院划算那?
5 可是对方已经在在看守所待了7天他能在进去吗?到法院对方会判刑吗?
6 事情是我引起对方才打我的到法院我回吃亏吗?
7 对方是外地人要是人跑了,会通缉吗?
我要把事情弄清楚在下结论,希望大家给我出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