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不需要单独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
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检查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不需要单独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
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检查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反诉可以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
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