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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曾患风疹,但未被孕检医生告知该病对胎儿的传染隐患,也未被建议终止妊娠。
孩子出生不久,即被查出身患先天性心脏病、双耳重度耳聋。举债安装人工耳蜗,为孩子筹划心脏手术……夫妇俩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耗尽心血。2007年下半年,28岁的黄珊在新婚不久后怀孕,因患感冒用药,她担心影响胎儿选择了药物流产。次年她再次怀孕,却又因劳累意外流产。
2009年1月,黄珊第三次怀孕,并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当年2月26日,黄珊因全身突发红斑、低烧,往武汉一家医院就诊,化验报告单显示血 液中含风疹 病毒。“当时,接诊医生开了医院自制的一种袋装颗粒药。我喝几天后症状没了。”前日参加听证会的黄珊向记者讲述,那场病后就一直到该医院作孕检,在生产前 一共做了14次。但医生没有给她建《围产保健手册》,《手册》不仅有每次孕检情况的记录,还有书面风险告知。
当年10月14日,黄珊入住该院产下女儿童童,入院情况记载:怀孕初期出现全身红斑,经检查考虑为风疹,未予以特殊治疗。
从为人父母伊始,黄珊夫妇俩就陷入奔忙之中,刚出生的童童,听力筛查多次都没通过,长到6个月大时,确诊为双耳重度耳聋。
又过不久,经心脏彩超检查,童童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孩子5岁以前,基本都在医院度过,很多医院的很多医生都认识童童……”黄珊及丈夫林冲谈及女儿,一脸潸然。
在照料、治疗先天残疾女儿的同时,这对夫妇将主持孕检、接生的医院告上法庭,以医院未履行孕检告知义务、剥夺自己的生育选择权为由,起诉索赔。这起被称作湖北首例“不当出生”的官司,历经4年后于今年3月下判,医院方被武汉市中院终审判决向黄珊夫妇赔偿29万余元。
前日,认为赔偿太少的黄珊夫妇,又向省高院提起申诉,并获准听证。
看过此案的你一定为这对夫妻的遭遇而扼腕叹息,这真是因不当出生而引发的纠纷。那么什么是不当出生呢?“不当出生”这一概念最早源于美国,是指怀孕妇女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因医疗机构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使得应当检查出来的胎儿存在的先天性缺陷而未能检查出来, 或未尽告知义务,从而导致缺陷儿出生。本案中,黄珊在怀孕的时候患有风疹。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一般病情较轻,病程短,但这种病极易引起暴发传染,孕妇早期感染后,病毒可通过胎血屏障感染给胎儿,从而导致婴儿先天性缺陷,如先天性胎儿畸形、死胎、早产等。就是说,女儿的病症,确有可能跟妈妈怀孕时曾患风疹相关。据此认定医院存在过失,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此我们国家制定了母婴保健法予以规范,但是并不能完全杜绝不当出生的发生。相信只要医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定会把不当出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文章来源与求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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