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人行道被撞死 行人被判担责六成

admin1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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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邹治国律师

律师名言:法者,天下之仪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律师律所:云南龙翥律师事务所


广州:不走人行道被撞死 行人被判担责六成

法官:行人过错程度较大 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责任在谁?行人陈某在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结果不幸被大货车撞倒身亡。事后,陈某的家人将肇事货车司机、货车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要赔偿。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陈某作为行人在横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较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判自行担责六成,而货车司机忽视行车安全,被判承担四成责任,赔偿逾23万元。

  行人被撞 承担主要责任

  2014年11月8日,陈某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被王某驾驶的大货车撞倒,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行人陈某承担主要责任,驾驶员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陈某家属将肇事司机王某、车辆所有人和对车辆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全都告上了法庭。

  本案庭审中,双方对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法合理展开了激烈辩论。陈某的家属及代理人认为,司机存在接听电话、疲劳驾驶的可能性,应当认定司机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此,陈某的家属及代理人却未能提供直接证据予以证实。被告方则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某在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为此请求法院驳回陈某的家属的诉求。

  司机撞人 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陈某作为行人在横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较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货车司机王某忽视行车安全,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和陈某对损害后果分别承担40%和60%的责任。

律师点评

长期以来,社会侧重于大力倡导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宣传,而对行人也需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宣传较少。导致部分人形成了红灯随便闯,不走人行横道等陋习。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的判决,就是基于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而做出的,必将对行人的行为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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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火狐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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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别人都该让着你,要想一想发生事故自己需要承担什么结果,担什么责任先不说,结果会必须要面对的!生命很脆弱,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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