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玲波律师精彩文章:南航机长求辞职,肿么那么难

owpepfk  201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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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的法定程序,现判决文书业已生效,案件也已尘埃落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南航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判决的法律文书履行相应义务。留住人才不是单靠制度的约束,而是需要人性化的管理以及优良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才行,南航的内部细则要求复飞一段时间才准予开具许可证明,等于逼迫刘阳重新与南航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本案之前的一系列诉讼变成多余了,又重新回到了原单位,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南航,请善待前员工,请尊重法律。南航,举牌站在门前到底出的是谁的霉头?

律师:陆玲波律师
律师名言:律师要争当防火墙,而不是救火兵,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律师律所:浙江明达律师事务所
 
       2007年,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毕业的刘阳进入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工作,从副驾驶一直上升至机长,开了7年的飞机。出于个人发展的考虑,2014年7月,刘阳向南航吉林分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一周后南航吉林分公司拒绝了刘阳辞职申请。同年10月25日,刘阳向南航吉林分公司发出催促函,其后,双方均向长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015年5月,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刘阳与南航在2007年7月6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确认解除,南航应为刘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协助刘阳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空勤人员体检档案、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等与飞行工作有关的全部相关手续的转移。同时,由于南航在培养飞行员期间投入了大量资金,刘阳应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一审判决后,南航不服上诉。2015年9月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并要求15日内执行。
       判决生效后,刘阳原想着事情终可以尘埃落定了,同年11月,刘阳拿着终审判决书来到广州总部,想开一份同意离职许可证明,但没想到,南航法务部不同意为他开具这份证明,要求他根据一份内部细则办事。根据该份细则,刘阳需要向南航申请复飞,复飞一段时间之后,才能离开。刘阳表示,这一做法并不是第一例,2013年后,不少机师都是依据这一细则,提出辞职申请后继续服役半年以上,才顺利离开的。今年12月初,刘阳到南航总部想与领导细谈,但遭到拒绝。迫于无奈,从12月10日开始,刘阳每天在南航总部门前举牌站立,希望相关领导出来面谈解决,解决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他说,自己今年31岁了,除了飞行啥也不会,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也不会出此下策。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的法定程序,现判决文书业已生效,案件也已尘埃落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南航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判决的法律文书履行相应义务。留住人才不是单靠制度的约束,而是需要人性化的管理以及优良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才行,南航的内部细则要求复飞一段时间才准予开具许可证明,等于逼迫刘阳重新与南航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本案之前的一系列诉讼变成多余了,又重新回到了原单位,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南航,请善待前员工,请尊重法律。南航,举牌站在门前到底出的是谁的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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