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增城女子阿珍因一场网恋缔结跨国婚姻,2006年底“洋女婿”一去不回让她对美好婚姻的向往化为泡影。2015年,阿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日前法院判决支持了其离婚的诉讼请求。
2006年1月,35岁的阿珍在旁人眼里已是大龄剩女。这时,一个名叫Mike的加拿大人走进了阿珍的视线。Mike通过聊天软件主动联系了阿珍,自称离异并对阿珍展开了疯狂追求。同年10月,Mike来到中国向阿珍求婚。两人同居一个月后,于11月13日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第三天,Mike便返回了加拿大。恩爱的两人在机场分别,阿珍万万没想到,这竟是最后一次相见。
初期,阿珍和Mike还经常发送邮件或视频聊天。婚后1个月,阿珍发现自己怀孕并告知Mike。Mike说,正在为她申请移民加拿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的事情毫无进展,Mike甚至连资料也没向阿珍索要,等不及的阿珍索性主动把自己的资料邮寄给了Mike,但还是遥遥无期。
转眼到了2007年7月,女儿小英出生了。起初,Mike从加拿大时不时邮寄一些衣服、食品、玩具,还给阿珍办理一张银行卡,阿珍前后从卡里面共取出人民币20000元来抚养女儿。2008年6月,阿珍又向Mike提起移民的事,但Mike却翻脸了,声称小英不是自己的女儿,自己掉进了阿珍设计的圈套,并说他已在加拿大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此,Mike邮件不回,视频不接。
阿珍曾想去加拿大找Mike离婚,但高额的律师费却成为了负担,只能不了了之。在经历了7年的“失联”等待后,2015年2月,阿珍向增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由Mike每月支付女儿小英抚养费8000元,分割夫妻财产,由Mike支付阿珍补偿款50万元。
缺席审判 法院支持离婚诉求
法院认为,双方婚后长期分居,足以认定与Mike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阿珍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但是,对于阿珍提出的抚养费请求,因Mike并非居住在中国境内,且Mike在中国境内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予支持,阿珍可另循途径解决。阿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Mike支付其补偿款50万元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Mike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
律师点评:爱情无国界,法律有边境。本新闻事件中,阿珍历经7年虽然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但阿珍接下来的生活处境确实不太乐观。Mike作为外国人,其所在国关于婚姻法律规定与中国大陆有很多差异,阿珍虽然离了婚但其小孩抚养费却很难得到执行。即使法院支持了其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的法律效力也只能局限在中国大陆,且Mike在中国境内没有财产,因此阿珍的结局很有可能就是一个人抚养小孩。本新闻中,阿珍追求跨国爱情没有错误,但也应当在其在移民加拿大后或者Mike加入中国国籍后进行结婚登记,其应当考虑到和外国人缔结婚姻关系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议,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年轻男女在交往对象尤其是涉及谈婚论嫁时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地域文化差异,对于跨国恋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尤其应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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