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1月8日继续开庭审理,得益于该案的庭审全程网上直播,网民们有幸一睹快播CEO王欣及一班辩护律师们的“神回复”,下面请大家欣赏几个精彩的辩护片段吧:
神辩护1:为啥不去百度搜索QQ+淫秽关键词?
公诉人:通过搜索快播+淫秽关键词比通过搜索百度+淫秽关键词的结果要多。
王欣:毫无意义,你也可以通过搜索QQ+淫秽关键词,看看有多少结果。
辩护人:淫秽视频的来源和快播公司无关。快播播放器不是信息服务,只是一种播放工具,不存在服务内容,也没有网络存储空间。
神辩护2:快播为什么不转型?
公诉人: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
王欣:我们只是一家技术研发公司,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现在,专心做技术的公司非常难得。
辩护人:公诉人说为什么快播不改进业务,那为什么QQ和百度不去更改业务?不去终止微信业务,不去终止qq业务?因为技术是没有标签的!
辩护人: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社会必定大乱!
辩护人:快播曾经受到行政处罚,百度、qq、微信等等也都受到行政处罚,这些公司、这些工具现在有变化吗?没有!辩护人不是说拉谁下水,我想说的是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个不良后果就一定需要刑事手段处理吗?作为工具的开发者是不承担责任的。
神辩护3:高新技术无罪。
公诉人:不要打着高新技术的幌子,认为我们是无辜的,只要是行为是不对的,就要受到严惩。
辩护人:快播是个软件,盈利的模式是合法的。刚才公诉人说我们的行为不对,关键是快播公司的人行为没有任何问题。
神辩护4: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也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
王欣:我谈自己的想法,公诉人列举了这么多证据,在我看来存在很多逻辑错误,互联网常识错误,以及偏见。公诉人通过搜索关键字说明快播和色情网站有关系,这是不合理的。色情网站不是互联网的主流,不信你找两个色情网站给我看看。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也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
笔者也非常荣幸能看到如此精彩的辩护意见。尽管精彩,但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快播案的结果恐怕并不乐观。无论道德底线还是法律强制规定,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均应该严惩,对此笔者并不持异议。虽然“快播”案的庭审过程对外直播,但公众对该案的案情细节仍不可能全部了解,单从客观事实上看,快播的确为淫秽视频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快播一干高管是否真正涉嫌犯罪,还需要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笔者还想说,对这种涉嫌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的行为,作为公诉人,同样需要以高科技手段武装自己,而不能以常规的思维模式去对待这样的特殊案例。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公诉人可能不是网络专家,但国家并不缺乏顶尖的网络专家,公诉机关在法庭审理前就应该广泛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做好充分地准备。所谓魔高一尺,必须道高一丈,若没有过硬的本领,想把快播这样的高科技大案办得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难上加难!
律师:马长鹏律师
律师名言:在法治社会的中国,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才是律师的天职。只有心存正义,敬畏法律,才能真 正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律师律所: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