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期间砸伤脚,拔了脚指甲,这是小钱。后带伤工作搬家,造成二次工伤脚趾神经炎,久治没有痊愈,已经花了上千块。这医疗费用赔付这块是由我自己出还是公司出,公司说只替我报工伤保险这一小部分,别的部分自己出。我想和公司协商能否让公司给我全报,这里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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