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伯尔尼公约》第七条,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或作品完成后50年;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作品完成后25年。
欧盟成员国著作权法和美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和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同。
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此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者延长到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者与著作权产权的保护期相同。
我国著作权法分别规定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也就是说,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由于作者的出版权与作者行使著作产权密切相关,著作权法另行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出版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和死亡后的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