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在一般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是因为正当防卫而杀人,也很有可能是防卫过当,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针对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行为的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即使杀人,此时也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