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报警。人不在,物品被拿走这属于偷,要都不给,应该及时报警,具体应该由警方对此作出认定。认定会根据物品价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斗殴的;
追逐、拦截他人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查监控找到那个人,他老板要我自己过去拿,说他没拿我的东西,只是出于好心帮我放到储物室(啧啧啧),没放到保安室,然后我过去要几个小时,车费也不便宜。要求他寄过来,他要我出邮费。我有权利让他出邮费寄过来吗?如果不寄过来,我可以报警抓他吗?(东西价值300多)
谢谢啦,因为学生党觉得过去太耗时间耗钱了,出邮费又觉得挺恶心的,毕竟是他拿了我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