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用工单位工作了7年半,前两年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后面换了外包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外包公司的母公司,现在公司要我离职,在计算经济赔偿金的时候,说前两年是和派遣公司签署的,不能算在赔偿年限内,我不认可。想我下律师,我这种情况,工作年限能不能合并要求经济赔偿金,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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