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罪犯,17周岁,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现在监狱服刑。
监狱知情书中内容如下:(—)精神病药物的副作用会引起并发症:药物过敏,肾脏功能损害,体位性低血压,晕厥,跌倒,抽搐,恶症病发群,迟发性运动障碍,麻痹性肠梗阻,椎体外系副反应应
(二)因病情需要予罪犯约束时,罪犯身体某些部位会因约束导致损伤,粒细胞减少或缺乏,进食呛咳胡噎食所致呼吸窒息,中毒,导致死亡。
罪犯也是人,不是动物,在监狱服刑,究竟是重新改造,还是可能在等待死亡?连生命都没保证,乍样帮教???这样的法律让人怎么理解?怎么支持?
怎么办?谁人能理解?谢谢提供帮助。
2015年04月23日
手机号码:13640354519
请大家帮忙转发,让更多人知道现在的精神病犯在监狱服刑知情书的情况,也希望有能力的好心人来“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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