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申诉人:师**,男,身份证号622427194509******,汉族,临洮县新添镇上街三社
申诉人对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2012)临新民初字第113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申诉人不服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2012)临新民初字第113号做出的判决中”门前属集体空闲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农民集体所有”及“2009年临洮县房地产管理局给原告师*林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标明大门朝南开,门前为空闲地”,现提出申诉:82年集体地分给个人在前,办理房产证在后,南门前土地已属个人所有,不能规划给师*林房屋所有。且这部分土地承包人(包括曾经所有人)多次向国土局提出申请,但国土局并未受理。
事实与理由:在82年将堡子里的这块集体地分给了15户人,除了部分地,其余地已被其他所有者兑换并盖房,现剩中间部分,属于师**等5户人,且另外4户人将他们所属地兑给了师**(在兑给师**以前,师*林曾想兑下这部分地,但因为他是兰州人,大家不熟悉,所以无人答应兑给他),在师**得到这部分地后,师*林就开始找师**麻烦,并找来兰州不明人打人闹事。地是村上分的,经兑地后承包权属师**,在自己地里挖坑,并没有错,但师*林却多次无理取闹并威胁打人。第一次打人,说是自己当兵保卫了祖国的;第二次又找到司法局,说要一条路,经过协调就答应了,给师*林家一条路,但是当时师*林就去了兰州没有回应,到两个月后,师**挖了自己承包地,师*林却找了一帮兰州人来打师**,嘴里又说这属于解放前自家先人的地(要是自家先人的地,为什么开始时会跑到其他人家里说要兑这部分地,师*林自己问了好几次,了别人也帮忙问过——这个是有证据的)。因为这件事师*林一直闹到2013年国庆,师**实在不能忍受其骚扰,在万般无奈下,主动提出留路。但是在师**挖地的时候,师*林又领了五六个人,气势汹汹的来打人,说,这是70年前他先人的地,师**土改了他们,要土改手续,又一次动手打人。14年,师**将这块地种上后,在庄稼就要成熟的时候,师习林拔光了师**家这地上的庄稼(这件事是备了案的,村上、社上都知道),并且说他的门前不让动。
请好心人帮忙想个办法,多次的骚扰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但是已经判下来了,找人弄,钱花了也没弄明白,我们实在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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