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伦美,年龄65岁,福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增坊村居洋人。2015年3月12日,同村肖学才因2011年他父亲肖国荣(现仍处于保释期)伙同他人参与非法砍伐我家和其他处杉木一事的纠纷,竟带几个社会混混到沙县工地上殴打我的大儿子。我可怜的大儿子,跟我一样也是老实巴交的人,在工地辛辛苦苦开吊车维持生活,竟然因为我这个大人的事情无辜挨打,我心里又心疼又难受。2011年的事情因自己没有能力维护该有的权益,现如今生活也得不到安宁。在这个新社会,年过半百的我每天却过得焦虑痛苦的日子。
3.12当天我儿子已经在沙县凤岗派出所报案,当天公安局传唤肖学才,但是他始终不去公安局处理,再后来干脆玩消失,完全无视派出所的传唤。对这样一个藐视公安部门,危害社会安全的人,公安局那里却因为联系不到人,暂时就这样搁置。去医院治疗的费用都是我儿子自己支付。难道我儿子就白白这样被残忍殴打吗?如果这样的事情第一次没得到处理,那么以后呢?难道我们中国的执法部门都是要等到问题严重化甚至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才会重视吗?肖学才是在新加坡务工请假回三明的,他仍然要通过海关外出新加坡,但凡公安局肯负责任地处理问题的话,就一定会有办法。如果公安局以事情不严重,还达不到通缉为由,就任他自由来去,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在这个社会,没有关系没有权力,平凡百姓的事情永远上不了台面,平凡人家的事情再大对官方来说或许就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岁数已大,儿女各自忙于生计也很无奈,心中再多的冤屈也无处诉。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无奈、心寒和绝望。
以下是相关事件:
事件一:2011年我家自留山的木材被人盗伐30立方米以上,2011年4月1日在三元区森林公安分局立案。2011年5-6月相关的人员被拘留,但是6月中下旬均被取保候审。三元区法院在未通知我到场的情况下,于2012年9月份左右就把案子审结。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林业公安局拿了一些文件让我签字,我因为没有文化,憨厚老实地就这么签下了他们几次送来的资料。却料想不到就因为这些签字,导致我得不到任何赔偿。在我本人并不了解实质的情况下,我家被收缴的那些木材直接被判充公。这是什么天理??难道一个人丢了钱去报案,钱被追缴回来了,政府就能把钱直接充公?真的不敢想象这些钱到底最终用到何处。我一个老年人那么多年辛辛苦苦流了多少汗水管理木材,你们政府人员可曾了解过体会过吗?一句简单的充公了如何让我平静?自古官字两口,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政府部门在说,又有谁了解一个没有文化没有钱也没有关系的老人,怎会知道自己的东西被追缴后还需到法院上诉才能拿到赔偿?为什么事前不说清楚,而到我们再次去翻查案件请求赔偿的时候,相关人员才冠冕堂皇道出这些程序?官方台词,我们普通百姓怎么辩得过?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事件二:2014年12月份,我本人因家中有用,砍伐了一些木材,这些木材部分还是以前被盗伐后剩下的残枝,结果岩前派出所开出高达3692.55的罚款。这些木材市场价值最多在600元左右,林派估计却有1230.85元。本人现已年老,家中经济困难,也无劳动能力,难道政府就是这样对付弱势群体吗?这样对待老年人吗?照林派这个估价法,我2011年被砍伐的数目可以有10万元了吧?而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现在却要倒交这么多罚款?这让我如何去承受?为什么我这么辛苦地植树管理树,政府却这样对待我这个老人?我只想问问政府,这样罚款你们心里过意得去吗?你们会心安吗?那么多树木的赔偿我还没能力拿到,政府收缴后也不了了之,我又哪来的钱来交罚款?真的好心寒!现在是新社会,为什么我却像旧社会的杨白劳那般饱受遭受欺压?我只想请你们为我们这些可怜的老百姓、老人考虑考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事情,我已乏力了,绝望的我真的希望有人可以帮帮我这个无助的老人,哪怕又一双扶我一把的手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