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案。2016年7月11号和7月13号。对方是30多岁的俩口子。受害者是60多岁的老人。年轻人打老年人。11号上门打受害者,13号喊了十几口子又堵着家门打受害者。派出所调查验伤。传唤打人者好几次,打人者都一直不承认。一直到9月立案。派出所一直传唤打人者好多次。这边一立案后,那边派出所又传唤她,就说她投案自首了。能算投案自首吗?一个轻伤案一直拖到现在才宣判。2017年6月22号宣判的。受害者住院期间,打人者还在受害者家门口骂。她说她找的副县长,姓刘。根本就不怕你们告。直到宣判前,都还在受害者家门口骂受害者。一直在说我有钱,有人,你想哪告哪告去,我根本不会坐牢。我收拾你的日子还在后面呢。一直在打压,欺负,辱骂受害者。从这个案子出来到现在一年多了,打人者态度恶劣。光当着受害者的面都说几次了。我不会坐牢,我有钱。副县长,法院我都有人我都送钱了,我不会坐牢。等这个事完了在收拾你。现在的宣判真是缓刑。。打人者好像早都知道一样。。根本就不怕。。我想问问。从立案到宣判这一年多,打人者一直在说我有钱有人。根本不会坐牢。打人者这样的态度,一直欺负打骂受害者。法院怎么能判缓刑。是不是我打了你。我这边还打着你还着骂你。我扔给法院几个钱,就可以判缓刑。我的电话15996861583。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吗?法律是伸张正义的吗。有钱就可以不坐牢。他一直在说他有钱,不会坐牢的,法律就是他家开的,法律就是他定的。他还真不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