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心人帮忙出个主意我该怎么做,救救我家,拜托了。

凉凉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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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半月前,我妈在下班路上被同事的电动车从后面撞倒,当时意识迷糊未报警也未通知家人,直接被对方送到了医院做外伤骨头方面的检查,判断右手掌骨有微损肿胀,膝盖小块皮擦破,让休息一个月,当晚出院并一起去公司作工伤报备。

我妈回家后我们一起商量要去报警,但公司认为大家都是同事,由公事处理负责,接下来的相关检查吃药就几千块钱,我们自己先垫付,伤好后一起跟公司谈。


然而1个多月后我妈手还是肿胀疼痛未见好,就去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查出肋骨断了一根,手是摔断了手筋,需要4万的手术费接续手筋医治。

我爸肝硬化常年花钱,本人也出社会没多久,工资极底,家里已是负债累累,自己是根本垫付不起这4万元的手术费。这时去公司谈,人事推让我们自己找对方,对方却拖拖拉拉不想给。


本人对法律不懂,请问这时候还可以报警吗?对方应该先帮付手术费吗?对方万一不认帐怎么办?

求求好心人帮忙出个主意我该怎么做,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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