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朋友邀请我去他上班的单位工作,我提出身体不好,不能像他一样经常加班,工资待遇要和他一样,第二天他答复我说老板答应了。
正月初八正式上班了,正月十五老板就要求我们加班,早上7点30,到晚上8点。中间偶尔有一两天不加班,四月份开始身体不适,多次对朋友抱怨吃不消,也向老板反应过身体不好,不能加班,直到端午痛的不行,跟朋友说要去医院,请帮忙请假。(清明和端午单位都没有放假,也没有工资补贴)端午第二天照常去上班,但实在痛的不行,所以中午午饭时间向老板提出要请假看病,老板说了句,要一段时间的哇。第二天下午老板电话通知我被辞退了。社保医保被停掉,只结到出勤工资,没有任何补贴。 现在我无法工作,我妻子是个残疾人,右手缺失,为了养家只能去工作,挣微薄的工资,孩子今年刚上幼儿园,学费很高,还要负担我的医药费,现在日子一天比一天苦,夫妻间感情也越来越坏,一度要求离婚,其实我已经把离婚协议签了,只是妻子念着感情没有离开我。
我希望得到帮助,怎么从无良老板身上得到应有的赔偿,暂时度过难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