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为一国有经营企业负责人,单位注册地在湖北,其实际用工地在重庆且未在当地进行工商登记,属于无证经营,老板私下注册另一空壳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我们的劳动合同和国有经营的公司签订的,可以告原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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