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女方,因家暴已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了我,当时我不允许男方之后看孩子,但是法院判决书让还是写了男方可以每月看孩子两次。因为我现在已经再婚了,不想男方再打扰我和孩子,这样对孩子和我现在的家庭都会影响,所以,我可以不让我的孩子和男方有接触吗?如果我坚决不让他们见面,法院会不会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帮助男方看孩子呢?谢谢您可以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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