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媳妇生完小孩,为了不带小孩,就与我儿子离婚了,小孩判给我儿子,儿子说他要好好工作闯事业,叫我安心帮忙把小孩带好,一直由我这个不止单亲,还没有经济来源的奶奶24小时带到至今2岁多,夫妻俩离婚后每人各给一千元给我作为宝宝生活费.那么小的宝宝两千块钱更本不够,我想到儿子工作刚刚起步,又在承受婚姻痛苦,自己也有一点积蓄就将就着过一段,自信的认为困难很快就会过去,万万没想到我儿子可能被生活和工作的压力慢慢变得很消极,去年因犯被抓进看守所到现在还没有判决,我现在没办法带孙子了,就找我儿媳妇商量把宝宝接去她带,她再次拒绝说她没空带,找各种借口,我宝宝2岁多了,除了生理上可以承认她,其他更本就尽过一天义务,她觉得每个月给一千块就钱就完事,,她坚决就是不要带小孩,宝宝现在什么都听的懂,我就怕影响到宝宝心里健康,所以跟她吵,也不想跟她闹,最后我选择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结果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