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酒后吹牛暴露了自己是涉及电信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身份,没承想民警利用其曾经惯用的诈骗话术请君入瓮。昨日丰台警方通报,看丹派出所民警在接到丰台劝导队员的举报后,使用骗子的话术将崔某抓获,目前崔某已被丰台警方羁押。
2015年12月31日晚上,丰台看丹派出所民警得到劝导队员老徐反映的线索,称有一个在逃人员崔某藏匿在看丹辖区一出租房内。 原来,在几天前,好喝两口的老徐在和老街坊一次小聚中,认识了租房的崔某。在酒局上酒过三巡之后,崔某的话变得多了,言谈中总是提及自己有特殊身份,需要躲避警察的追捕。刚开始老徐以为他是在吹牛,慢慢地老徐在和崔某的谈话中越听越觉得这人不是个好玩意儿,便顺水推舟要来了崔某的手机号码。 事后,老徐立即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片儿警”。民警根据这一线索调查发现,崔某果然涉及发生在河南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于是民警立即前往崔某的暂住地准备找崔某核实,却发现因为月底房租到期,崔某没再继续租房搬走了。
据房东讲,崔好像是搬到通州去了。当时,线索只是确认崔某在通州,具体在哪里并不清楚,要想抓到他,看来还是个不可能的任务。 民警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常有一种冒充公安机关的作案手段,他们会在电话中自称是某公安局的民警,以事主身份被盗用涉及洗钱犯罪为由,诱骗事主将钱汇到所谓的“保护账户”中。 在调查中民警获悉,崔某就是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在逃人员,他在电话中扮演的就是以民警的角色对他人进行诈骗,被发现后由外省市逃到北京藏匿。 于是,看丹派出所的民警想出一个办法,就是利用电信诈骗案件的话术,把崔某“骗”出来。办案民警拨通了崔某的手机号码。“喂!你是崔某吗?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有人用你身份证骗取社保资金,这个情况很严重,如果查不清是谁办理,你就会被牵涉其中!” 接到电话后,崔某刚开始还并不相信,反问民警自己的身份证号是多少。民警早有准备,立即就准确地说出了崔某的身份证号,并告诉崔某如果不尽快持身份证来公安机关登记,银行卡有可能被永久冻结。 通过一番周旋,崔某竟相信了民警“借用”的这番说辞,主动要求与民警见面。为了打消崔某的顾虑避免节外生枝,看丹派出所的民警让崔某就近到他所在的通州北苑地铁站见面。放下电话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约定地点”。
2015年12月31日晚22时许,民警赶到通州。在见面地点民警看到一名男子在公交车站方向站着左顾右盼,确认就是崔某后,民警上前将他“请”上了警车。这时,崔某才恍然大悟发觉自己被骗了。有意思的是,据崔某交代,在他所涉及的诈骗案件中,崔某自己就是负责扮演警察的角色,没想到现在反倒是被民警用同样的话术给绕进去了。
目前,崔某已被丰台警方羁押,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崔某实施了犯罪,虽然掩饰的很好,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崔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为我们机智的公安民警点赞,正是由于你们的不懈努力,才得以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律师: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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