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已经进行到第一次起诉完毕,等待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现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是单位集资建房,永远没有房产证,房价40万,首付20万,还了房贷10万,还剩余10万房贷,房子是男方单位的,名字是男方的。请问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这套房子,如果不处理,是不是房子还是男方的,那要不要给女方赔偿,要给多少。
首付算是你们夫妻对男方父母的负债,应从共同财产中扣除。还贷部分,自婚姻登记开始,就算为共同还了。只要你向法院如实讲明,法院会考虑的,法院判决男方向你补偿,而他据补偿的,你可凭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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