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遇到这样一个案例,物业以未交物业费为由对业主进行断电,业主自行找人从照明线路接入电源,目前物业告业主盗窃,业主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我个人认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理由如下:
依据民法典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条件
1,正当防卫要求有不法侵害发生并正在侵害中,本案中物业断电肯定是对业主的不法侵害,而且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直存在。
2,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是适当,对等的。本案中业主的防卫行为也是适当,对等的。并不存在过激,明显过度的行为。
3,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对象进行。本案中业主的防卫对象和侵害对象都是物业。
而盗窃罪的构成条件第一条“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恶意想偷取他人占有的财物”就不符合本案的要求。
不知道我分析的对不对,希望进行交流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