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员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正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首付+贷款金额=房产总价,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存款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大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