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1.3号在天猫商城购买三星电视机UA65HU7800JXXZ一台,订单号:1439080735825263 2016.1.5号卖家告知已发货,
2016.1.11号还未收到货联系卖家,卖家又称机器被物流用铲车铲碎需要我在等几天,最终货物于2016.1.18号到货, 到货后拨打三星售后电话4008105858,售后人员告知自己不要开箱等待售后人员上门开箱安装,三星售后工作人员上门拆箱安装,(木架都是售后拆的)通电验机时发现内屏破损,
三星售后给予开具鉴定单,与天猫商城协商退机事宜,卖家称我是恶意维权不予退换,此事已经两个多月了卖家与天猫商城都是推诿应付,
卖家销售给我的电视机还是返修机,此机器在2015.8月已经维修过,这明显就是欺诈消费者,
天猫销售的东西发生维权为何卖家如此之牛,对于消费者发生的售后问题不管不问,难道国家就没有专门监管的部门?
而天猫客服人员也是推来推去,真是对天猫失望透顶!在这个法治的社会还有这种无法讲理的地方!
2016-03-10号天猫一位自称是客服的女士致电,告知卖家同意给我退款1000元,我想请问我花15999买的电视给我退款1000元?本人非常不认可,该位女士又搬出物流法,告知我签收就是我对货物的认可,请问物流法那条这么规定了?还让我回去学习学习物流法,你说多气人,这是什么态度?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于今天正式实施,该解释首次明确: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以权利凭证为准,即网购消费者在收货单上签字,不代表对货物质量进行了认可,消费者仍可在合理时间内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
我想请问天猫工作人员,我的诉求条不符合国家的三包政策?电视机外包装如此破旧,多处凹陷褶皱,如何保证运输中不出现问题?如果天猫认定不予处理那请天猫给我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报告,证明此机器发货时是完好无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