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重金求惩邪恶,绝不虚言!

游客  2014-6-9

 

2007年我与义乌市市政府对面古建筑群土地使用人签订租期10年的地下室商业经营使用权,合同中明确约定先由我方支付他们租金人民币100万余款在我方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再按约支付。
我方按约履行各项约定,因为场地比较大,把部分场地出租他人经营手机电脑,古建筑群土地使用人长期无法提供各种资料,我方无法申领营业执照。古建筑群土地使用人履履只催交房租不提供相关资料,而且相关古建筑种种问题偶尔也有所闻。
地下室正常营业后,被招经营户于2007年底闹事,我方为不希望不良影响发生,高姿态做出免租金一年的让步。2008年我方向经营户收水电费,经营户又闹事,水电费无法收到场地还有空我方准备再招其他人进入经营,地下室经营户天天闹事并多次把我堵在办公室里,严重影响我方正常经营,身心受到极大伤害。2008年5月底左右古建筑群土地使用人停电关门强行收回地下室,经营户非法将我关在我家中多日不让吃喝睡觉,端午节我逃出,第二天我方手机店家里全部被抢。光手机价值200多万,地下室投资1000多万!间接受害人达200户左右。报警无人理,通过人大转送材料应付了事!我夫妻净身逃出,欠了一屁股债,弄的有家不能回。6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处理,我妻已病靠打临工度日。
哄抢人采用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哄抢巨额外财物是犯罪,为什么古建筑群土地使用人没事,参加哄抢的经营户也没事。财物也没有返还,损失更不用说了!
我们向一万个人倾诉心声9999个人流泪,一人眼圈发红---因为他是聋子。
双方意愿表达的很清楚!哄抢人强行要违背社会公德推翻已经签订的合同,我们不同意!哄抢人就抢!
义乌市公安局说不是犯罪,他们不管!说一些法律文本根本找不到的理由做说法!
现在我们赤贫如洗!除了债务就是病人!要求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的权利都给剥夺了,更别说惩罚犯罪!
不按法律、事实(合同、协议),我们200户左右人怎么办?6年了2000多个日夜望眼欲穿求公正,今天等来一个零!

今天向社会正能量倾诉,希望能够消除邪恶!还我们大家一个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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